一、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申请的法定条件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七条的规定,申请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二百万元;
(2)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
(3)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劳务派遣管理制度;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申请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应提交的申请材料
依据《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八条的规定,申请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劳务派遣经营许可申请书;
(2)营业执照或者《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3)公司章程以及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或者财务审计报告;
(4)经营场所的使用证明以及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办公设施设备、信息管理系统等清单;
(5)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6)劳务派遣管理制度,包括劳动合同、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纪律等与劳动者切身利益相关的规章制度文本;拟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样本。
三、申请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流程
申请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申请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材料应符合下列标准:
(1)劳务派遣经营许可申请书;
(2)营业执照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3)公司章程;
(4)经营场所的使用证明;
(5)办公设施设备清单;
(6)信息管理系统清单;
(7)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8)劳务派遣管理制度;
(9)拟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样本;
(10)其他申请相关所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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