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保护的优缺点及其他相关信息说明

编辑:红小玄
来源:网络工商
日期:2017-06-09

一、专利保护的优缺点

专利保护的优缺点:

专利保护主要保护技术方案,即它需要产生一定的技术效果。

1、优点:专利保护的“思想”,保护更彻底。

2、缺点:例如软件的开发者申请专利,专利的技术材料就必须公开,这是开发者不愿看到的。软件开发者申请专利需要支付费用,而且获得专利后每年还需要支付一定的维持费用,从经济角度考虑,不能产生较好经济效益的软件开发者是不会选择专利保护的。软件开发者申请专利保护需要符合专利的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的条件,符合这些条件的软件在软件产品中还是占少数的。专利的申请及审查需要两三年的时间,有些软件市场生命周期较短就不适于专利保护。但是对于系列软件的开发商而言,每一版本的软件虽然市场生命周期不长,版本升级也只是对原有软件的不断完善,软件的核心技术方案是不变的,这类软件还是适合申请专利保护的。

专利保护的优缺点_策略理论弊端_状况说明_期限计算_政策建议

二、专利保护期限计算

专利保护期限计算:自申请日起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四十二条 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二十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十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

1、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20年.

2、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10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

专利权期限届满后,专利权终止。专利权期限届满前,专利权人可以书面声明放弃专利权。

三、专利保护政策建议

专利保护政策建议:

1、立法目的上,加强对专利人的保护:

《专利法》第1条规定:“为了保护专利权人的合法权益,鼓励发明创造,推动发明创造的应用,提高创新能力,促进科学技术进步和经济社会发展,制定本法。”

从法的静态效益上,已经开宗明义的将“保护专利人的合法权益”作为本法最基本的立法目的;从法益的保护位阶上,首当其冲的就是要保护专利权人的合法权益,如果未能将专利权人的合法权益保护到位、落实到实处,就谈及不到更深更广的“科学技术进步和经济社会发展”层面;从法的实施上,首先应当将“保护专利权人的合法权益”应用于具体个案当中,其次才能综合考量其他案情因素,否责就违背了本法的立法目的。因此,执法和司法实践中,是不是将“专利人的合法权益”的保护作为根本的执法和司法准则,是衡量《专利法》立法目的是否在本法的动态效益上的标尺。

因此,从立法目的上加强专利人的保护,关键是执法和司法过程中,是否真正领会了立法时将“保护专利权人的合法权益”列为本法立法目的之首的根本目的,以及此种规定的重大意义所在。

例如,“停止侵权”的判决书,实践中很难起到对专利权人合法权益真正实质意义上的保护。这样的判决虽不能说违法,但却没有领会立法目的,是对专利权人急切保护合法权益要求的漠视。

2、法律尺度上,加大违法成本及惩罚力度:

目前,对侵权主体的惩罚力度太轻,其违法成本过低,导致侵权持续不断。《专利法》对侵权主体的惩罚主要是经济赔偿和停止侵权。

首先,根据《专利法》第65条的规定,“实际损失→侵权获利→许可使用费倍数→最高额100万”。抛开前三种方式由于专利权人存在极大的举证困难不说,单说最高额100万,侵权人一个中等项目的利润就远超100万,况且其不止做一个项目,而且不可能其每做一个项目都能够被专利权人知晓并进行索赔。所以,侵权所获利益之大,违法成本之低,足以促使其继续进行侵权。因此,必须加大其违法成本,如提高该赔偿数额的标准(根据生产销售年限和财务审计情况等,确定阶梯式的赔偿数额,但最低也要500万)。基于对违法成本的增加,从而遏制其继续侵权。

其次,停止侵权,从实践中看很难落实到实处,根本起不到对专利权人的保护。

最后,购买侵权产品的实际使用人,只要提供了合法的产品来源,便免除了赔偿责任。这更加不利于对专利及专利权人的保护。在此规定之下,使用人根本不会有意识的去购买专利产品,因为其购买侵权产品在实践中与购买专利产品的效果基本相同,因为停止侵权很难执行。所以应当对购买专利产品的使用人明确规定为:有偿使用,而不再采用停止侵权。

3、司法实践上增加行政执法主动权:

根据《专利法》的规定,专利行政主管部门仅对“假冒专利”行为具有行政罚款的处罚权,而对专利侵权则只有“停止侵权”的权力,没有罚款等权力。况且即使享有罚款处罚权的,也没有强制执行的权力,还得申请法院执行。对于赔偿问题,则只能依申请进行调解,别无其他。此等狭小的权力空间根本无法实现对专利的有效保护。因此,首先应当赋予专利行政执法部门对专利侵权赔偿案件的行政裁决权,而非依申请的调解权;其次,应当赋予专利行政主管部门更大的行政处罚权,如罚款权,情节严重的,联合行政主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等;最后,应当赋予专利行政主管部门独立的强制执行权,保证行政处罚权的实现。

4、举证责任上,降低专利权人的举证责任:

司法实践中,专利权人在维权过程中,举证责任巨大,致使专利权人维权成本较高,而恰好与侵权人违法成本低形成鲜明的对比。这也是侵权肆虐的根本原因所在。专利权人维权所投入的人力、物力、财力之大,主要体现在专利权人维权举证责任上。首先,确定侵权主体证据掌握在使用人和侵权人手中,但需要专利权人进行大海捞针一般的搜集举证,动辄追加当事人从而延长维权周期;其次,对专利产品是否侵权只能依据专利权人自己进行取证,极大增加了困难和风险。建议由专利权人取得初步侵权证据后,交由专利行政主管机关进行进一步的证据核实等,并可对案件进行实质性的行政裁决处理。

5、执行方式上,有利于判决执行:

法院判决“停止侵权”虽然依法判决,但是不具有执行性。首先,使用人不能拆除,拆除又涉及到消防等其他方面的事宜,所以不能有效保护专利权人的合法权益;其次,法院执行部门不能实现该项判决,因为没有具体的执行内容可供有效执行;最后,专利权人得到的是一项无法实现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判决。因此,应该将“停止执行”的判法改为具有具体执行内容的判决,比如判决“支付专利权人自侵权产品使用之日至专利终止之日止使用费X元”等方式。

另外,法院判决侵权企业“停止生产销售”也是无法真正实现保护目的和判决内容。为了加大对专利侵权的违法成本,应该销毁生产工具,销毁侵权产品,同时下达司法建议书给专利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行政处罚,或工商行政部门进行行政处罚,从而形成立体的、多维的和联动的执法及司法系统,有力的打击侵权,贯彻《专利法》关于“保护专利权人合法权益”这一开宗明义的立法首要目的。

本文网址:https://www.vqifa.cn/zlsq/201706/09-3559.html (转载请保留)

Tags:

全站推荐

宁夏注册公司的条件及程序

一、注册焊接公司需要哪些条件? 二、宁夏注册投资公司的程序、宁...

2017霍尔果斯注册公司的流程及费用介绍

一、2017注册酒类营销公司的流程 二、霍尔果斯注册新公司的费用介绍...

2017各行业注册机械设备有限责任公司的要求

一、注册有限责任公司的资金要求 二、注册机械设备公司有哪些要求...

2017公司注册的资金要求、流程及费用介绍

一、企业管理咨询公司注册的资金要求 二、进出口商贸公司注册流程...

注册资产评估公司的条件及资料

一、注册资产评估公司需要符合哪些条件? 二、注册公司需要提供哪...

天津市静海区房地产公司注册程序及资金要求

一、注册房地产中介公司的流程 二、天津市静海区房地产开发公司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