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商标复审的流程
申请商标复审的流程:
1、收到驳回通知书后,仔细分析驳回理由,从而判断该商标是否有做驳回复审的必要(有些完全相同在先的商标就没必要去做了,除非有特殊需求,比如正在对该在先商标做争议、撤三等情形)。
2、一定要看好时间,在规定的15天之内,递交驳回复审申请书。
3、首次递交驳回复审申请书后的三个月内,再有一次补充证据材料的机会,可以从容的收集对驳回复审有利的证据材料,在3个月之内整理好后递交到商评委。
4、等待评审,这个时间以前要2年多,但根据明年新商标法,此时间很可能会压缩到12个月(商标局要忙起来了)。
5、评审结果:要么再次驳回,若不服,可向北京中院提诉讼。
二、申请商标申请撤销要多久?
申请商标申请撤销要多久?
1、申请商标评审,应当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交申请书,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数量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基于商标局的决定书或者裁定书申请复审的,还应当同时附送商标局的决定书或者裁定书副本。
2、商标评审委员会收到申请书后,经审查,符合受理条件的,予以受理;不符合受理条件的,不予受理,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需要补正的,通知申请人 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补正。经补正仍不符合规定的,商标评审委员会不予受理,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期满未补正的,视为撤回申请,商标评审委员会 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
3、商标评审委员会受理商标评审申请后,发现不符合受理条件的,予以驳回,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4、商标评审委员会受理商标评审申请后,应当及时将申请书副本送交对方当事人,限其自收到申请书副本之日起三十日内答辩;期满未答辩的,不影响商标评审委员会的评审。
5、当事人需要在提出评审申请或者答辩后补充有关证据材料的,应当在申请书或者答辩书中声明,并自提交申请书或者答辩书之日起3个月内提交;期满未提交的,视为放弃补充有关证据材料。
6、商标评审委员会根据当事人的请求或者实际需要,可以决定对评审申请进行公开评审。
7、商标评审委员会决定对评审申请进行公开评审的,应当在公开评审前十五日书面通知当事人,告知公开评审的日期、地点和评审人员。当事人应当在通知书指定的期限内作出答复。
8、申请人不答复也不参加公开评审的,其评审申请视为撤回,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被申请人不答复也不参加公开评审的,商标评审委员会可以缺席评审。
9、申请人在商标评审委员会作出决定、裁定前,要求撤回申请的,经书面向商标评审委员会说明理由,可以撤回;撤回申请的,评审程序终止。
三、申请撤销商标费用介绍
申请撤销商标费用介绍:
目前规费:1000元/件,这个是商标局收取,如果请代理公司的话,还得有代理费。
撤销商标收费标准也就是申请到中国商标局的规费是1000元。该费用是全国统一的行政收费。
当然大部分客户还是会选择代理机构来委托提出商标异议申请,其中代理费用是在1500-3000元左右(视案件难易程度收取)。这是商标异议的全部费用使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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