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注册商标许可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注册商标许可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1、许可使用的商标及其注册证号。
2、商标使用许可的性质。
3、许可使用的商品范围。
4、许可使用的期限。
5、许可使用商标的标识提供方式。
6、许可人对被许可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进行监督的条款。
7、在使用许可人注册商标的商品上标明被许可人的名称和商品产地的条款。
二、注册商标使用许可的形式
注册商标使用许可的形式:
1、独占使用许可形式。即许可人将注册商标的使用权全权授予一家被许可人,许可人承诺在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存续期间放弃自己依法享有的商标使用权。一般情况下,独占被许可人与许可人的合作关系极为密切,是许可人在某一地区被许可商标的市场代言人,其商标使用权具有与许可人的商标专用权同等的法律地位,因此,人民法院认为独占被许可人同许可人一样享有商标侵权诉讼中的诉权。
2、排他使用许可形式。该形式是指许可人承诺在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存续期间,除许可人自己依法使用被许可商标外,仅将被许可商标的使用权授予一家被许可人使用,不再将该商标许可给第二家。
3、普通使用许可形式。在普通使用许可中,许可人可以将被许可商标许可给多家使用,同时,许可人自己也可以使用该商标。这种许可形式较为普遍,合同的期限一般较短,合同到期后,许可人往往不再与被许可人续签合同,因而被许可的商标以及被许可人的更换比较频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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