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注册商标禁止条件是什么?
注册商标禁止条件是什么?
1、首先,商标法规定第九条 申请注册的商标,应当有显著特征,便于识别,并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
2、其次,商标法规定第十条 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勋章相同或者近似的,以及同中央国家机关所在地特定地点的名称或者标志性建筑物的名称、图形相同的。同外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相同或者近似的,但该国政府同意的除外。同政府间国际组织的名称、旗帜、徽记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该组织同意或者不易误导公众的除外。与表明实施控制、予以保证的官方标志、检验印记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授权的除外。同“红十字”、“红新月”的名称、标志相同或者近似的。带有民族歧视性的,夸大宣传并带有欺骗性的,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地理标记:商标使用地理标记,而又非来自于该地区的违法。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不得作为商标。
3、再次,商标法规定(11条)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注册: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的。仅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的。缺乏显著特征的。前款所列标志经过使用取得显著特征,并便于识别的,可以作为商标注册。
4、再次,商标法规定(12条)以三维标志申请注册商标的,仅由商品自身的性质产生的形状、为获得技术效果而需有的商品形状或者使商品具有实质性价值的形状,不得注册 .
5、最后,商标法规定(13条)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就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二、注册商标种类有多少?
注册商标种类有多少?目前,国际分类共包括45类,其中商品34类,服务项目11类,共包含一万多个商品和服务项目。
1、商品类:34个。
2、服务类:11个。
三、注册商标的目的
注册商标的目的:
商标注册,是指商标使用人将其使用的商标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程序,向国家商标主管机关(国家商标局)提出注册申请,经国家商标主管机关依法审查,核准注册登记的法律事实。在我国,商标注册是商标得到法律保护的前提,是确定商标专用权的法律依据。商标使用人一旦获准商标注册,就标志着它获得了该商标的专用权,并受到法律保护。一个企业使用的商标不经过注册,最致命的弱点是:商标使用人对该商标不享有商标专用权,就是说你使用这个商标,别人也可以使用这个商标,就使商标标明商品来源的基本作用受到了影响,也导致商标代表一定商品质量和信誉的作用大打折扣。比如,A企业生产的“蓝天”牌电锅,这种锅物美价廉,很受消费者欢迎,但“蓝天”商标没有注册,于是其他的一些厂家觉得这种锅销路好,就纷纷在自己生产电饭锅上打上“蓝天”商标出售,其结果,鱼目混珠,A企业的市场销售额迅速下降,“蓝天”商标信誉更是一落千丈,更有不少消费者拿着其他企业生产的电饭锅要求A企业退换或赔偿经济损失。这种情况虽出乎意料,却又在意料之中。A企业不享有商标专有权,商标主管机关对A企业的请求不能受理。
未注册商标的另一个弱点是,一旦他人将该商标抢先注册,该商标的最先使用人反而不能使用该商标,这方面的教训是非常深刻的。根据我国《商标法》,商标在先注册原则,如果它没有将该商标注册,那么只要被别人将商标 未注册商标的再一个弱点是,未注册商标有可能与使用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已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从而发生侵权行来。到1999年底,我国注册商标的总数已近百万件。在新申请商标注册时,如果未经事先查询,申请的驳回率几乎达到70%的侵权可能性。因为我国《商标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未经注册商标人同意就使用该商标,即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侵权行为,就要由侵权人承担侵权的法律后果。所以,使用未经注册的商标,不管你本意如何,总是存在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可能性,侵权就要受处罚,就要赔偿经济损失,从而影响企来的生产经营活动。为了企业的正常经营,为了企业的发展,也为了尊重他人注册商标的专用权起见,使用未注册商标的企业应当申请商标注册。 未注册商标还有一个弱点,就是未注册商标不能形成工业产权,因此也不能成为使用人的无形资产。由于我国《商标法》规定,注册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其使用人也不享有商标专有权利。所以,从严格意义上讲,在我国只有注册商标才是工业产权,只有注册商标才能成为企业的无形资产。
本文网址:https://www.vqifa.cn/sbzc/201705/16-1638.html (转载请保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