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深圳办营业执照的新规定
深圳办营业执照的新规定,如下:
1、多证合一。7月1日起注册的新公司只发放记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不再发放商事主体的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保登记证和刻章许可证,营业执照具有以上证照的功能。
2、竖版执照。为与全国保持一致,将目前在深圳实行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非法人营业执照、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和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四种营业执照版式,合并为单一营业执照版式,并由以前的横版执照改变为竖版执照。
3、工商变更。商事主体变更后,在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领取新的“多证合一、一照一码”营业执照时,须交回旧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包括国税和地税)等相关证照并作废。若旧证照遗失的,需履行相关证照的遗失补办手续。
4、旧照更换。2015年7月1日起,暂不受理商事主体的单独换照业务(即不涉及营业执照照面记载事项变更,仅换领新版营业执照的业务),该业务可办理时间另行通知。
二、深圳市办公司的手续
深圳市办公司的手续,如下:
1、名称查询、核准。
2、前置批文(一般服务、贸易类除外)。
3、 验资报告。
4、工商执照正副本。
5、公安(公章、法人章、财务章)。
6、 组织代码机构正副本。
7、国税正副本、地税正副本。
三、深圳申请个体营业执照的流程
深圳申请个体营业执照的程序,如下:
1、持本人职业状况证明、身份证到经营所在地工商所办理名称预先核准。
2、领取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申请,并准备相关登记材料。
3、申请登记注册。
4、领取营业执照。
四、深圳办个体营业执照所需证件
深圳办个体营业执照所需证件,如下:
1、办理无需许可证的《个体户营业执照》,要到辖区工商所申请办理,需提交的材料有:经营者相片、经营者身份证及复印件、经营场所证明(即房产证复印件、房屋租赁合同)。
2、办理涉及许可证(如经营食品、餐饮等)的《个体户营业执照》,先凭身份证到辖区的工商所预核名称,凭预核名称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申请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餐饮经营许可证》,取得许可证后,与上述材料一起到辖区的工商所办理执照。
本文网址:https://www.vqifa.cn/szgs/201702/17-309.html (转载请保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