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专利权的委托书和说明书
专利权的委托书和说明书:
1、专利代理委托书是委托书的一种,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申请人委托专利代理机构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申请专利和办理其他专利事务的,应当同时提交委托书,写明委托权限。
2、专利说明书是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结构、技术要点、使用方法作出清楚、完整的介绍,它应当包含技术领域、背景技术、发明内容、附图说明、具体实施方法等项目。发明专利、发明人证书、医药专利、植物专利、工业品外观设计专利、实用证书、实用新型专利、补充专利或补充发明人证书、补充保护证书、补专利说明书有广义和狭义两种解释。
二、专利授权相关文件
请求人需要专利授权文件副本(即授权公告文本),可以请求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
“专利授权文件副本”只向专利权人或本案代理机构出具。
办理“专利授权文件副本”需交纳相应费用(费用标准附后)并根据以下情况提交相应文件:
1、权利人或本案代理人办理“专利授权文件副本”的,需提交权利人或代理机构签章的“办理文件副本请求书”。
2、权利人当面办理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委托他人办理的,需要提供经办人身份证明、委托关系证明和权利人身份证明。
3、权利人以邮寄方式办理的,需要提交权利人身份证明。权利人委托他人以邮寄方式办理的,需要提交委托关系证明、经办人身份证明和权利人身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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