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以公司入股注册新公司所需材料
以公司入股注册新公司所需材料:
1、法人股东的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并加盖法人股东的公章。
2、法人股东以支票方式出资的提交支票及开户行帐号、开户行名称。
3、法人股东在新成立公司的公司章程最后一页签字部分加盖法人股东的公章。
二、2017年注册公司的条件
2017年注册公司的条件:
1、注册资本条件: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公司在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无须进行验资。法律、行政法规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更需要注意的是,有限公司的股东需要按照其认缴的出资额承担有限责任,注册资本的大小决定了公司资金实力和可以对外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注册地址条件:公司注册需要有注册地址,该地址需要提供房产证明及租赁协议(自有房产无须租赁协议),并且必须是商业或工业用途的房产(写字楼、写字间以及门面),普通居民住宅不能作为注册地址。需要注意的是,已经注册的公司可以在居民单元房内办公,但新办理的公司不可以此登记,否则即便是侥幸办理成功,也不可能通过年检。
3、公司成员条件:公司必须设一名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可以由股东担任也可以外聘。公司可设董事会与监事会,若不设则必须设立一名执行董事、一名监事,执行董事不能兼任监事,股东可以兼任执行董事或监事。
4、财务方面的条件:公司必须开设基本账户与纳税账户。公司必须设财务人员一名,可以聘请专职或兼职财务人员或委托财务公司代理。那么,是否达到了以上基本要求就可以开公司了呢?其实,还有一部分特殊人群不符合注册公司的条件:国有企业高层、公务员、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及其配偶、子女不能投资成立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在3年以内、破产清算3年以内的人员。服刑人员执行期未满3年(经济犯罪未满5年)的。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
三、注册公司的地址要求
注册公司的地址要求:
1、自建房作为住所但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可提交建设单位出具的施工许可证、建设许可证复印件作为住所使用证明。
2、原属区县房屋管理局直管公房作为住所,但因房屋管理局机构调整无法再由其出具权属证明的,可由区县政府明确的部门出具产权证明。
3、使用国有企业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房产作为住所,可由主管该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或其上级单位出具产权证明。
4、使用科技园区(开发区)内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房产作为住所,由所在区县政府或其授权的部门出具房屋权属证明文件。
5、房屋提供者系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的具有出租房屋经营项目的,即经营范围含有“出租商业用房”、“出租办公用房”、“出租商业设施”等项目的,由该企业提交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房屋产权证明复印件作为住所使用证明。
6、使用宾馆、饭店(酒店)作为住所的,提交加盖公章的宾馆、饭店(酒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作为住所(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7、使用人防工程作为住所的,提交人防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的《使用人防工程申报表》以及消防部门同意使用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8、使用中央各直属机构的房屋作为住所的,由中央各直属机构的房屋管理部门出具房屋使用证明。
9、使用中、小学校的非教学用房作为住所的,由所在区县教委出具同意经营的意见。
10、经市商务局确认申请登记为社区便民店的,由所在街道办事处或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出具同意使用该场所作为住所从事经营的证明。
11、申请从事报刊零售亭经营的,按照北京市《关于加强全市报刊零售亭建设的意见》的规定,由市政管委出具住所证明。
12、在已经登记注册的商品交易市场内设立企业或个体工商户,住所证明由市场服务管理机构出具,并提交加盖该市场服务管理机构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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