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著作权的概念名词英文解释说明
著作权的概念名词英文解释说明 :
著作权过去称为版权。版权最初的涵义是copyright(版和权),也就是复制权。此乃因过去印刷术的不普及,当时社会认为附随于著作物最重要之权利莫过于将之印刷出版之权,故有此称呼。不过随着时代演进及科技的进步,著作的种类逐渐增加。世界上第一部版权法英国《安娜法令》开始保护作者的权利,而不仅仅是出版者的权利。1791年,法国颁布了《表演权法》,开始重视保护作者的表演权利。1793年又颁布了《作者权法》,作者的精神权利得到了进一步的重视。
二、阐述著作权的获取行使和权利案例
1、著作权的获取行使。
著作权行使是指作者和作者以外的著作权人依法对作品的各种利用。
根据《著作权法》的规定,著作权可由作者自己使用,也可由作者以外的人使用。除了通过继承、赠与方式取得著作权使用作品之外,作者以外的人对作品的使用包括四种情形:
(1)他人通过许可合同,被许可使用作品。
(2)他人通过著作权转让合同,取得著作权而使用作品。
(3)他人根据法律规定,依法定许可使用他人作品。
(4)他人通过合理使用的方式,使用他人作品。影视制作者在制作影视作品过程中,经常需要使用他人作品。影视作品完成后,也需要他人使用才能获得预期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2、著作权权利案例。
案情介绍:
1995年,某外语学院学生甲、乙二人受老师丙的委托,帮助翻译《大学英语实用语法》一书。全书共13章内容,甲翻译了前8章,乙翻译了后5章。书稿翻译完成后,甲、乙将译稿交给老师丙。但书出版后,甲、乙发现书的署名是丙某,而没有他们的名字,便找到老师丙询问缘由,丙先称书未出版,后又说书稿丢失,搪塞甲、乙。甲、乙对丙的行为非常不满,便以丙侵权为由,向版权局提出申诉。丙辩称:甲、乙虽然翻译了全书的13章,但是如果没有自己的努力,该书根本无法出版,那些书稿也将是废纸一堆。版权局将双方提供的材料进行核实,认定全书的30万字除前言为别人另加的外,其余均出自甲、乙的译稿,修改的地方也很少,此外,甲和乙、丙之间也不存在任何委托协议。
问:该书的著作权应当归属谁?
案例分析:
本案中,首先,《大学英语实用语法》一书是合作作品。甲翻译了前8章,乙翻译了后5章,二人的共同创作行为使其成为该书的合作作者,因此二人对该书享有著作权,有权在书上署名。丙虽然对该书的出版也付出了一定的劳动,但是这种劳动不是著作权法意义上的作品创作行为,因此丙不能成为该书的合作作者。其次,《大学英语实用语法》是甲、乙受丙的委托而翻译完成的,即该书也是委托作品,其著作权的归属应当由甲、乙和丙通过委托合同予以约定。但在该书在出版前后,甲、乙和丙之间并没有就该书著作权的归属达成协议。《著作权法》第17条规定:“受委托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的归属由委托人和受托人通过合同约定。合同未作明确约定或者没有订立合同的,著作权属于受托人。”据此,该书的著作权属于甲和乙,丙不能成为该书的作者,更不能在该书上署名。本案中丙既未参加《大学英语实用语法》一书的创作,也没有通过委托合同来明确该书著作权的归属,却把甲、乙共同翻译完成的作品当作自己的作品发表,侵犯了甲和乙的著作权,应当依法承担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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