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解除专利代理机构的流程
解除代理机构的具体步骤为:
1、提出“著录项目变更申报书”。
2、著录项目变更申报应当按规定缴纳著录项目变更手续费。专利局公布的专利收费标准中的著录项目变更手续费是指每件专利申请每次申报著录项目变更的费用。解除代理机构需要缴纳一定费用。
3、著录项目变更费应当自提出请求之日起一个月内缴纳,另有规定的除外;期满未缴纳或未缴足的,视为未提出著录项目变更申报。
4、提交全体申请人(专利权人)签章的“解聘声明”,此声明没有固定的格式,写明申请号,全体申请人(专利权人)表达出希望解除代理机构的意愿并签章即可。
二、专利代理分支机构成立要求
专利代理分支机构成立要求如下:
1、有自己的名称、章程、固定办公场所。
2、有必要的资金和工作设施。
3、财务独立,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4、有三名以上具有专利代理人资格的专职人员和符合中国专利局规定的比例的具有专利代理人资格的兼职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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