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专利的三性
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新颖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属于现有技术;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或者公告的专利文件中。
创造性,是指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实用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
二、专利的典型案例
案例一:琼瑶诉于正侵害著作权纠纷案
案例二:“中国饮料第一罐”虚假宣传纠纷案
案例三:“一种聊天机器人系统”发明专利权无效行政案
案例四:“滴滴打车”商标权侵权纠纷案 案例五:“清样”商标异议复审行政纠纷案
案例六:《红色娘子军》著作权侵权纠纷案
案例七:“超级MT”著作权侵权及不正当竞争案
案例八:旅游卫视台标著作权侵权纠纷案
案例九:“雅培米粉罐”外观设计专利侵权纠纷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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